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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山县职教中心德育导师工作推进和完善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 2016-02-29 处室:政教处 作者:程罗根   点击: 5220

潜山县职教中心

德育导师工作推进和完善工作方案

 

一、德育导师制意义   

      德育导师制是一种个性化,亲情化和全员化的德育模式,是班主任工作的必要、有效的补充。德育导师制以“每一个教育工作者首先是德育工作者”为理念,充分体现学校“教育就是服务”的思想。教师既是学生学业上的指导者,知识上的传播者,更是学生思想品德的培养者和德育工作的研究者,应为学生的全面成长服务。德育导师就是在学习、生活、品德和心理各方面为学生提供全方位、个性化的指导和帮助,进而在学校形成全员育人、全科育人、全程育人的良好育人模式。

二、德育导师制领导小组:

  长: 舒根海 

副组长: 胡积洲  操云龙  金文兵  张志平

  员: 全体教职工

德育导师工作日常管理办公室设在政教处

三、德育导师工作职责 

   1 、德育导师要全面充分了解学生思想、学习、生活、身体、心理;兴趣、爱好、特长、习惯;品行、志趣、闪光点、不良嗜好及家庭成员构成、经济状况、家庭教育等情况,寻找与准确定位德育导师工作的切入点,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

2 、帮助学生制定品德发展、行为养成、学习成长及生涯规划发展目标方向、计划措施。按照《中小学生守则》、《十要求、十严禁》、《两遵守四做到》等行为规范要求,重在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品德与行为习惯,帮助学生学会学习、学会生活、学会做人、学会成长。

3 、在每天早上、中午、课外活动、晚上等时间与学生和家长谈心交流。和家长、授课教师、班主任、学生干部、有关管理人员一起共同帮助学生解决生活上、生理上、心理上的困惑,及时解决学生生活、学习等各方面困难。鼓励学生刻苦学习,锤炼不怕困难的毅力,培养学生适应环境,独立处事等方面的能力。指导学生合理安排课余生活,引导学生参加积极向上的文化娱乐活动。引导学生积极参与各项校内和社会活动。   

4 、德育导师要直接与学生家长建立经常性联系,了解学生的家庭情况及学生假期在家表现,往返途中安全状况。及时向家长反馈学生在校学习、生活、成长情况。与家长一起有效地实现对学生的个别教育。  

5 、随时掌握学生的思想、学习、生活、心理、生理动态,学生出现思想波动、情绪欠佳、行为偏差或其他特殊事件时,可约请有关人员共同对学生实施辅导与帮扶。必要时由政教处协助,并与其家长及初中班主任联系,提请家长和初中学校班主任老师协助。

6 、加强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让学生健康安全成长;加强学生的青春期教育工作,引导学生理性健康度过青春期;帮助学生搞好生涯规划设计,做好学额巩固工作。

7 、德育导师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确保每天从事德育导师工作不少于一课时,并认真如实填写德育导师工作手册。

四、德育导师工作的实施

学校以寝室为单位安排德育导师,原则上每个导师安排一到两个寝室的5 10 名学生,接受德育导师的全方位管理教育。德育导师要根据德育导师工作职责和学校的具体工作要求,每天至少用一个课时时间,深入班级、寝室或召集学生到自己的办公室等,及时了解学生的思想状况,在学习方法、遵规守纪、行为习惯养成、人际交往、心理健康等方面帮助学生制订切实可行的计划;建立指导学生成长的导师工作记录册,记录师生活动的全过程,记录所带学生成长过程中的闪光点和不足点,以便对症下药,制订学生的改进和发展目标并指导其完成;及时与学生家长沟通,帮助和指导家长进行家庭教育。

五、德育导师工作的考评  

学校实行“德育导师制”工作,由政教工作块具体负责德育导师工作的安排、实施、督查和考评。各班级、各位教师要不折不扣地把它落实到行动中。各班级要根据学生的年龄特征、思想表现特征、学业特征、毕业班与非毕业班特征,认真组织实施“德育导师制”工作,每位教师都要以主人翁的责任心,身体力行。从平凡的小事,平实的琐事中做起,给学生以教育,给学生以信心。

为了落实好“德育导师制”工作,特制定“德育导师制”的考评方案。 

1 、在政教处的统一安排和部署下,各班以班级为单位组织教师认真开展“德育导师制”工作。各班要制定本班的“德育导师制”的工作方案,每学期初召开一次行政跟班、班主任和授课教师联系会议,专题研究德育导师工作。工作方案和会议记录上交政教处,作为德育导师工作的考评依据。

2 、每位教师要扎实开展“德育导师制”工作,按照德育导师工作职责要求把开展的德育教育工作内容记录到《德育导师工作手册》,政教处组织期中和期末两次检查,检查的结果作为德育导师工作的考评依据。 

3 、每学期初,政教处统计每班学生流失情况,每个德育导师所管理学生的流失率是对德育导师工作效果考评的主要依据之一。  

4 、学校开展常规的寝室卫生检查,寝室卫生检查的结果作为本寝室德育导师工作考评的主要依据之一。

5 、政教处每学期召开一次寝室长座谈会,以问卷调查形式督查德育导师工作的开展情况,调查结果作为德育导师工作考评的主要依据之一。

6 、在政教处处理备案的学生违纪情况记录,作为德育导师工作的考评依据之一。

7 、政教处在学期末电话抽样回访学生家长,了解德育导师和学生家长交流情况,家长反馈的信息作为德育导师考评依据。